2017年7月5日星期三

李家纷争说明会

李总理召开的“国会辩论”
国会针对建国总理李光耀先生故居处置问题所引发现任总理李显龙和弟妹的失和,以及总理妹妹李玮玲医生和弟弟李显扬对哥哥李总理滥权的指控所进行的国会“辩论”终于落幕了。

其实,这不能说是国会辩论,只有正方陈词没有反方辩驳,又怎能称之为辩论呢?这顶多只能说是一场“说明会”,自说自的,就算对天发誓自己所讲的都是真话,也没有人知道是不是实情,因为,真正知道实情的人(玲、扬)不在国会现场。所以,用两天的时间在国会召开“说明会”老实说是有点浪费时间和资源,而国会议员们应该还有很多重要的事儿要做,倒不如把要说明的讲话录成视频向全国广播,并通过各大报章、传媒加以宣传,这样应该会更省时省事,也好让议员们能好好的在家休息,不必在国会里“闭目养神”。

李氏三兄妹,左起:显龙、玮玲、显扬
总的来说,说明会分两个部分--家事和国事。家事嘛就是李氏兄妹对父亲留下的房子如何处置意见分歧。国事嘛就是总理的弟妹指控当总理的哥哥在处理父亲故居的问题上滥用职权。指控一国最高的领导人滥用权力是很严重的事儿,如果没有足够确实的证据证明,是可以构成严重的诽谤罪的。

看了听了两天的国会说明,我个人还是觉得整个事件疑点重重,好像阅读没有结局的悬疑小说一样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因为除了李家的人外,没有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也没有人可以确定到目前为止到底谁说实话谁撒谎。老实说,国人更关心柴米油盐和日益高涨的生活费所带来的压力,没有人对李家的家事有太大的兴趣。而关心国事的国人比较关注的,主要是李总理弟妹对总理涉嫌滥用职权的指控,这样的指控不只对李总理本人及双亲的名声造成损害,也让国家在国际社会里的声誉遭受打击。

工人党议员刘程强提问
许多国人包括在野党议员都认为李总理应该诉诸法律行动,来向国人及国际社会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在国会里自说自话的开说明会。李总理到目前为止还是犹豫不决,还没有决定是否要对弟妹采取法律行动,理由是这会对双亲的声誉造成更大的伤害。就有人认为,这根本就是一个借口,总理双亲的声誉在事件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受到伤害了,现在应该是“国誉”比“家誉”更为重要。李玮玲和李显扬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而且身居高位多年,应该知道指控一国总理滥权所将面对的法律后果,这不排除他们背后有很强的律师团为后盾,而总理不提控弟妹是因为有所顾忌,不知道弟妹手里还有什么底牌没亮出来,因此不敢打没把握的仗。

当然,这些都是人们的臆测,正因为没有人知道真实内情,因而没有人可以做出合理的判断。所以,当吴作栋资政邀请工人党议员和官委议员表明他们是否相信总理与政府时,工人党议员刘程强回应表示,工人党在“事件”未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审视的情况下,无法直接评断李家姐弟的指控是否真的毫无根据。他说:“我们保持开放态度,愿意把疑点利益归于总理,但我们仍没有十足把握……我个人的立场是,除非所有指控都能提出来检视,否则我无法被说服。”

我想,许多头脑冷静的国人都会赞成刘议员的看法,然而,针对刘程强说他目前无法对事件做更好判断,李总理回应说:“议员们不应该只是在国会上复述其他人的指控,他们大可联系当事人,搜集证据。议员有职责查清事实,以自己之名做出指控,判断对错。”

我认为总理的这番话不但不合情理,还有点不负责任。首先,这是总理的弟妹指控总理滥权而在总理自己的要求下召开的”国会辩论“,议员们并没有指控总理有任何不法的行为,议员们根本就是不知头不知尾的受召出席这个自说自话的说明会,其实他们大可呆在家里睡觉,不必到国会里“闭目养神”。

其次,总理说“(议员们)大可联系当事人,搜集证据。议员有职责查清事实,以自己之名做出指控,判断对错。”也让人啼笑皆非。现在真正了解内幕的也只有李家三兄妹,总理弟妹指控的是总理,不是议员,议员没有义务去联系当事人,去搜集证据。同时,国会议员是人民的代议士,他们的职责是为自己选区的选民服务,反映民情,在国会里辩论国策,不是充当私家侦探查案,充当法官判断对错,不是吗?

所以说,李家的纷争最恰当的解决地方就是法庭。李总理如果坚信自己在这起事件中没有不对的行为,就应该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一旦胜诉的话,不但能重新建立国人对他和国家体制的信心,同时也能挽回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声誉。到时,他可以念及亲情,要求法庭不惩处他的弟妹,以告慰父母在天之灵。我想,现在应该是总理好好的思考如何走好下一步棋的关键时刻了。